重點解答
轉運本身合法,但用轉運「改變產地」來規避關稅是違法的。常見的違法樣態是把高關稅國家的貨物,經由第三地重新包裝、換標籤或只做簡單加工,再以「台灣製造」出口到美國,俗稱洗產地。台灣經濟部自 2025 年 5 月 7 日起,要求台灣製造的貨品出口美國時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違者依貿易法可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停止輸出入,情節重大者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工商時報 2026 年 9 月報導,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已就 428 件移送案件中的 257 件完成裁處。

什麼是違法轉運、洗產地?
依中央社 2025 年 4 月報導,經濟部要防堵的是:把非台灣製造的產品,透過重新貼標、重新包裝或微量加工,偽裝成台灣產品,以規避美國對其他國家較高的關稅。
這和正常的轉運、三角貿易不同:
| 比較 | 合法的轉運/三角貿易 | 違法轉運(洗產地) |
|---|---|---|
| 目的 | 縮短物流、整合供應、集貨分銷 | 規避關稅、反傾銷稅或貿易限制 |
| 產地標示 | 標示實際製造國 | 改標成轉運國或其他國家 |
| 加工程度 | 不改變產地,或確實構成實質轉型 | 只換包裝、貼標或簡單加工 |
| 文件 | 原產地證明與實際一致 | 文件與實際製造地不符 |
台灣的規定與罰則
輸美原產地聲明書(2025 年 5 月 7 日起)
中央社 2025 年 4 月 25 日報導:自 2025 年 5 月 7 日起,台灣製造的貨品出口美國,出口人須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聲明產地真實。
貿易法罰則
依財政部關務署說明,出口貨物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國際貿易署得依貿易法第 28 條:
- 警告
- 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 停止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
- 情節重大者,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
查處結果
工商時報 2026 年 9 月 7 日報導,國際貿易署已就 428 件移送案件中的 257 件產地不實案完成裁處,並透過進出口資料分析找出高風險廠商、要求出口人提出產地聲明、進行調查,涉及刑事者移送調查局;國貿署也表示將持續與相關機關合作,嚴查違規轉運。
美國怎麼判斷產地?
依中央社報導,美國並沒有固定公式計算附加價值比例,而是由美國海關依個案的製程與附加價值判斷;業者可在出貨前向美國海關(CBP)申請預先核釋(advance ruling)。另外,美國依「Enforce and Protect Act(EAPA)」受理檢舉、調查規避反傾銷稅與平衡稅的行為。
原產地判定的國際原則(實質轉型、稅則號列改變、附加價值比例),見原產地規則是什麼。
合法合規的多國貿易怎麼做?
- 產地照實標示:貨物在哪裡製造,就標示哪個國家。
- 確實構成實質轉型才主張新產地:並依進口國規則確認,必要時申請預先核釋。
- 文件一致:原產地證明、商業發票、包裝標示與實際製造地一致。
- 合法利用協定:符合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時,才申請優惠關稅。
- 拒絕洗產地要求:任何「換標籤就好」「轉一下就好」的提議都不要接受。
采唐的立場
采唐國際的多國多角貿易服務,所有交易結構皆以合法、合規、可查核為原則設計: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依各國關稅協定與原產地規定,規劃最適合的供應路徑。我們相信:真正專業的多角貿易,不是走灰色地帶,而是把每一步都走在制度裡。需要評估合規的供應路線,歡迎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轉運是違法的嗎?
轉運本身是合法的物流方式。違法的是利用轉運、換包裝或簡單加工改變產地標示,以規避關稅或貿易限制。
什麼是洗產地?
把非台灣製造的產品,透過重新貼標、重新包裝或微量加工偽裝成台灣產品出口,以規避較高關稅的行為。
台製貨品出口美國要附什麼文件?
自 2025 年 5 月 7 日起,台灣製造貨品出口美國須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產地標示不實會怎麼罰?
依貿易法第 28 條,可處警告、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停止輸出入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情節重大者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涉及刑事者會移送調查。
洗產地有什麼罰則?
依貿易法可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停止輸出入,情節重大者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
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 中央社(2025-04-25):防洗產地 經部:台製貨品出口美國 5/7 起應附聲明書
- 工商時報(2026-09-07):經濟部嚴查洗產地 257 件輸美產地不實案完成裁處
- 財政部:出口貨物應依貿易法相關規定正確標示產地,以免受罰
-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Enforce and Protect Act (EA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