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答
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L/C)是開狀銀行應買方申請開出,承諾在賣方提示符合信用狀條件的單據時付款的文件。它把付款風險從「買方信用」轉成「銀行信用」,但銀行只審單據、不看貨物。國際上的信用狀大多適用國際商會(ICC)的 UCP 600:依第 3 條,信用狀即使沒有註明,也視為不可撤銷;依第 14 條,銀行審核單據最多 5 個銀行營業日。對賣方來說,關鍵是單據要和信用狀條件完全相符。

信用狀的四個主要角色
| 角色 | 英文 | 做什麼 |
|---|---|---|
| 申請人(買方) | Applicant | 向銀行申請開狀 |
| 開狀銀行 | Issuing Bank | 開出信用狀,承諾付款 |
| 通知銀行 | Advising Bank | 在賣方所在地通知賣方收到信用狀 |
| 受益人(賣方) | Beneficiary | 出貨後提示單據請求付款 |
另外還可能有押匯銀行(Negotiating Bank)與保兌銀行(Confirming Bank)。
信用狀流程
- 買賣雙方在合約中約定以信用狀付款。
- 買方向開狀銀行申請開狀。
- 開狀銀行開出信用狀,經通知銀行通知賣方。
- 賣方審閱信用狀條款,有問題要求修改。
- 賣方依條件出貨,取得提單等單據。
- 賣方在期限內向銀行提示單據(押匯),見信用狀押匯流程。
- 銀行審單,單據相符即付款或承兌。
- 買方付款贖單,憑單據提貨。
UCP 600 的重點規則
| 條文 | 重點 |
|---|---|
| 第 3 條 | 信用狀即使未註明,也視為不可撤銷(irrevocable) |
| 第 14 條 (b) | 銀行審單期限:提示日後最多 5 個銀行營業日 |
| 第 38 條 | 可轉讓信用狀:銀行只在明示同意的範圍與方式內辦理轉讓 |
可轉讓信用狀常用於三角貿易:中間商把買方開來的信用狀部分轉讓給供應商。
信用狀的優缺點
| 對賣方 | 對買方 | |
|---|---|---|
| 優點 | 以銀行信用取代買方信用,收款較有保障 | 賣方要提出符合條件的單據才能拿到款 |
| 缺點 | 單據不符可能被拒付;手續費較高 | 要占用銀行額度、付開狀費;銀行只審單不看貨 |
單據不符:最常見的風險
銀行依單據表面判斷是否相符。常見瑕疵包括:品名寫法不一致、裝運日期或提示期限超過、數量或金額不符、單據份數不足、提單缺少背書等。控管方法:
- 收到信用狀後立刻逐條審閱,做不到的條款要求修改。
- 出貨前準備單據核對表。
- 各單據的品名、數量、金額、日期要一致,見國際貿易文件總覽。
采唐如何協助?
采唐國際的多國多角貿易服務會合理安排付款條件(L/C、T/T)與發票結構,統籌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單據,確保單據與信用狀條件一致。歡迎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信用狀是什麼?
信用狀是開狀銀行應買方申請開出的文件,承諾在賣方提示符合信用狀條件的單據時付款,把付款風險從買方信用轉為銀行信用。
信用狀可以撤銷嗎?
依 UCP 600 第 3 條,信用狀即使未註明,也視為不可撤銷。
銀行審單要多久?
依 UCP 600 第 14 條 (b),銀行審核單據的期限最多為提示日後 5 個銀行營業日。
三角貿易可以用信用狀嗎?
可以。常見做法是使用可轉讓信用狀,或由中間商另開背對背信用狀;可轉讓信用狀依 UCP 600 第 38 條辦理。
信用狀的英文是什麼?
英文是 Letter of Credit,常簡稱 L/C。
信用狀有哪些費用?
常見費用包括開狀費(由進口商的開狀銀行收取)、通知費、押匯或議付手續費、修改費,以及必要時的保兌費與郵電費。實際費用與由誰負擔,依雙方約定與各銀行收費標準而定。
信用狀怎麼看?
收到信用狀時,先核對受益人與申請人名稱、金額與幣別、有效期限與最後裝運日、裝運港與目的港、貨物描述、要求提示的單據(例如商業發票、提單、裝箱單、產地證明),以及是否允許分批裝運與轉運。有不符合實際作業的條款,應在出貨前要求修改。
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 ICC Academy:Documentary credits: Rules, guidelines & terminology
- ICC Digital Library:UCP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