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答
代采购是企业委托另一方代为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实务上常见两种模式:① 以委托人的名义采购(法律上接近民法的代理,交易效力直接归委托人);② 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计算采购(接近民法的行纪,代采购方对供应商自负义务)。两种模式的风险承担、付款流向与收入认列都不同,所以代采购合约一定要写清楚:采购范围、价格与费用、付款、质量责任、所有权与风险移转、保密与不规避。

代采购的两种模式
| 比较 | 以委托人名义(代理) | 以自己名义(行纪) |
|---|---|---|
| 民法依据 | 第 103 条: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名义所为之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 第 576 条:以自己之名义,为他人之计算,为动产之买卖或其他商业上之交易,而受报酬之营业 |
| 对供应商的契约当事人 | 委托人 | 代采购方 |
| 供应商不履约时 | 委托人直接向供应商主张 | 依第 579 条,原则上由行纪人对委托人负直接履行之义务(契约另有订定或习惯者除外) |
| 常见收费 | 服务费、佣金 | 服务费或价差 |
另外,如果只是介绍订约机会或居中媒介,则属于民法第 565 条的居间。不同角色的法律关系,见贸易代理商是什么?居间、行纪、代办商差在哪。
代采购合约必备的 10 个条款
- 委托范围:品类、规格、数量、目标价格区间、交期。
- 采购模式:以谁的名义采购、谁是供应商合约的当事人。
- 费用与报酬:服务费、佣金或比例计算方式;差旅、验货、样品运费是否另计。
- 付款流程:货款由谁支付、何时支付,是否需要预付。
- 质量标准与验货:规格书、验货方式与 AQL 标准。
- 所有权与风险移转:货物在哪个时间点、地点转移;搭配 Incoterms。
- 瑕疵与索赔:发生质量问题时的通知期限、处理方式与责任归属。
- 保密与不规避:供应商信息与交易信息的使用限制。
- 文件与报告:需要提供的报价、验货报告、出货文件与帐务资料。
- 合约期间、终止与争议处理:准据法与管辖。
收入认列:总额还是净额?
代采购方的收入要用「全额」还是「净额(佣金)」认列,会计上依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 15 号(IFRS 15)判断企业是主理人(principal)还是代理人(agent):简单说,若企业在商品移转给客户前能控制该商品,通常是主理人,以总额认列;若只是安排他人提供商品,通常是代理人,以佣金或净额认列。实际判断要看合约条件与谁承担存货、价格与履约风险,请与会计师确认。
台湾营业税方面,三角贸易以居间或买卖认列的差异,见三角贸易营业税与发票怎么处理。
采唐的国际采购代理服务
采唐国际的国际采购代理服务提供完整的国际服务合约,明确规范权责与交易流程;收费采「前期评估服务费+采购执行服务费」,执行费依案件性质采采购金额比例制或项目制,收费结构在合作前说明清楚。欢迎联系我们讨论你的采购需求。
常见问题
代采购是什么?
代采购是企业委托另一方代为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可能以委托人名义(代理)或以代采购方自己名义(行纪)进行。
代采购和代理有什么不同?
以委托人名义采购属代理,交易效力直接归委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计算采购属行纪,代采购方对供应商自负义务。
代采购合约要写哪些内容?
至少包含委托范围、采购模式、费用与报酬、付款流程、质量标准与验货、所有权与风险移转、瑕疵索赔、保密与不规避、文件报告,以及合约期间与争议处理。
代采购收入要用总额还是净额认列?
依 IFRS 15 判断是主理人或代理人:在商品移转前能控制商品的通常为主理人,以总额认列;只安排他人提供商品的通常为代理人,以净额认列。请与会计师确认。
代采购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关键在判断代采购方是主理人还是代理人(IFRS 15):在商品移转前能控制商品的通常以总额认列,只安排他人提供商品的通常以净额(佣金)认列。实际处理请与会计师确认。
延伸阅读
参考来源
- 全国法规资料库:民法(第 103、565、576、579 条)
- IFRS Foundation:IFRS 15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 采唐国际官网:国际采购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