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7

原产地证明书(产地证明)怎么申请?台湾原产地认定标准(实质转型、35% 附加价值)

重点解答

台湾的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C/O)依贸易法第 20-2 条授权订定的「原产地证明书及加工证明书管理办法」核发。以台湾为原产地,必须是:① 在台湾完全取得或完全生产,或 ② 在台湾产生最终实质转型。实质转型是指:加工后货品与原材料的税则前 6 码不同,或虽未改变税则号列但附加价值率超过 35%(或符合公告的重要制程)。分类、分装、包装、重贴标签、简单组装等作业,视为非实质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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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明书的种类

依管理办法第 2 条:

种类说明
原产地为我国之原产地证明书货品符合台湾原产地认定标准
外货复出口之原产地证明书外国货物在台湾进口后再出口,以原产国原产地证明书或原进口报单所载原产国为原产地(第 6 条)
货品由第三国直接输往进口国之原产地证明书例如三角贸易由第三国直接出货,以原产国原产地证明书所载原产国为原产地(第 6 条)
加工证明书外货在台湾加工后复出口,但加工未达台湾原产标准时可申请

台湾原产地的认定标准

完全取得或完全生产(第 4 条)

例如在台湾境内收割或采集的植物产品、出生及养殖的活动物、狩猎或渔捞取得的产品,以及以这些产品为材料在台湾生产的货品等。

实质转型(第 5 条)

标准内容
税则号列改变原材料经加工或制造后,货品与原材料归属的我国海关进口税则前六位码号列相异
附加价值率未造成号列改变,但附加价值率超过 35%,或特定货品符合贸易署公告的重要制程

附加价值率公式:

【货品出口价格(FOB)- 直、间接进口原材料及零件价格(CIF)】÷ 货品出口价格(FOB)

视为「非实质转型」的作业(第 5 条)

  1. 运送或储存期间所必要的保存作业
  2. 为销售或装运所为的分类、分级、分装、包装、加作记号或重贴标签
  3. 组合或混合后,货品特性没有重大差异
  4. 简单切割或简易接合、装配或组装
  5. 检测、简单乾燥、稀释或浓缩而未改变性质

这些规定正是防止「洗产地」的关键:只换包装、贴标,不能变成台湾制造。详见转运规避关税会怎样。

谁可以签发原产地证明书?

依管理办法第 7、10 条,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经济事务财团法人、工业团体、商业团体、农会、渔会等单位签发原产地证明书或加工证明书,这些单位须事先检具文件送贸易署审定。实际申请窗口与线上作业方式,请依国际贸易署公告。

申请前要准备什么?

  • 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出货资料
  • 证明原产地的资料:制程说明、原材料来源、成本计算(附加价值率)
  • 外货复出口或第三国直接输往者:原产国原产地证明书或原进口报单影本

采唐如何协助?

采唐国际在出口与多国多角贸易中,会依各国关税协定与原产地规定,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规划供应路径,并确保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与产地标示一致。欢迎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台湾原产地证明书怎么认定原产地?

须在台湾完全取得或完全生产,或在台湾产生最终实质转型:税则前 6 码改变,或附加价值率超过 35%(或符合公告的重要制程)。

附加价值率怎么算?

(货品出口 FOB 价格 - 直、间接进口原材料及零件 CIF 价格)÷ 货品出口 FOB 价格。

只在台湾重新包装可以算台湾制造吗?

不可以。依管理办法第 5 条,分装、包装、加作记号或重贴标签等作业视为非实质转型。

三角贸易由第三国直接出货,可以申请原产地证明吗?

管理办法有「货品由第三国直接输往进口国之原产地证明书」,以原产国原产地证明书所载的原产国为原产地。

原产地证明书的英文是什么?

英文是 Certificate of Origin,常简称 C/O 或 COO。

原产地证明书由谁签发?

依管理办法,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经济事务财团法人、工业团体、商业团体、农会、渔会等单位签发。实际申请窗口与线上作业方式,请依国际贸易署公告。

延伸阅读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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